2008年7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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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药信息居然“卖”出大价钱
海宁一医务人员用医院报表换取药商报酬被公诉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裘靖飞 汤秋生

  本报讯 信息社会信息可能就意味着利益和财富。海宁市人民医院的职工王某手中掌握着医院的大量信息,他用这些信息变换成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日前,王某被海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海宁市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王某现年28岁,2003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海宁市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他主要负责电脑硬件、软件和网络等管理工作,同时对医院的财务资料、病人资料、人事资料、药品及医疗设备的采购资料、医生用药量资料等都负有管理责任。
  检察院起诉称,2004年下半年,王某认识了药品经销商沈某。经交往熟悉后,沈某便找到王某让他帮助查一下其销售的药在医院的用药情况,并且承诺查一个品种就给王某200元,每月一次。此后,王某开始每月向沈某提供医院保密的统方资料,自2004年底至2008年3月间,通过向沈某提供统方资料,王某先后收受沈某所送的贿金82900元。
  在此期间,王某还向四川一家药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方某提供统方资料,并先后收受方某贿赂款58500元。
  今年3月28日,王某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5万元。
  检察院认为,王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管理用药统方资料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414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海宁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此类受贿案件是该院受理的首例。记者经过网络搜索也并未发现有类似受贿案件,为此这很可能还是全国首例。

  编后:“统方”也就是医院每个月在固定的时间对库存药品和已销售药品所作的统计。从技术上看,“统方资料”无非就是一张药品销售月度报表,但是这报表一旦进入药品回扣的黑链,就成了其中关键性的一环:在“医药代表”的眼里,记载着医生开药记录的“统方资料”往往就是支付药品回扣的清单。医院保密的“统方资料”于是成了一些人贩卖牟利的工具。但是归根结底,信息出售仅仅是黑链中的一环,信息背后的交易更值得我们关注。